地名是否可以注册商标?
我打算注册一个商标,想到用一个地名,可又不确定行不行。不知道在法律上,地名能不能用来注册商标呢?我很担心提交申请后因为这个原因被驳回,所以想先了解清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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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地名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注册商标的,但也存在一些例外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这是因为地名属于公共资源,大家都可以使用,如果允许将地名随意注册为商标,可能会造成不公平竞争,也容易让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比如‘北京’‘上海’等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就不能被注册为商标。
不过,该法条也规定了一些例外情形。如果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这里说的‘具有其他含义’,是指地名除了代表地理位置外,还有其他特定的、区别于地名的含义。例如‘凤凰’,它既是一个地名,又代表着神话中的神鸟,具有独特的文化寓意,所以可以作为商标注册。而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是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由多个主体共同使用的商标形式。比如‘五常大米’,‘五常’是地名,‘五常大米’作为证明商标,能够证明大米的特定产地和品质,这种情况下地名就可以作为商标的组成部分。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这体现了法律对既得权利的保护。也就是说,在商标法作出相关规定之前就已经成功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依然可以合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