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安机关对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案件可以调解吗?

我和别人起了冲突,不小心把对方打成轻伤,现在案子到了公安机关。我想和对方调解,不知道公安机关会不会允许,我就想问问在这种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情况下,公安机关能不能进行调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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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轻伤调解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对于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案件,公安机关是可以进行调解的。 首先,我们要明白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对方达到轻伤的程度,这在刑法里属于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但在实际处理中,这类案件往往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为它可能是在一些矛盾冲突、情绪激动的情况下发生的,并非犯罪嫌疑人主观上有非常恶劣的故意。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三十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情节较轻尚不够刑事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调解处理: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均有过错的;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虽然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已经达到了刑事立案标准,但对于一些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案件,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公安机关是可以进行调解的。 当公安机关进行调解时,如果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且履行,那么公安机关可以不再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立案或者撤销案件。不过,如果调解不成功,或者达成协议后一方不履行,那么案件就会按照正常的刑事诉讼程序进行,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在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案件中,公安机关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调解的,这也是一种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有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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