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时财产可以分割吗?
我打算和配偶协议离婚,但是不清楚在这种离婚方式下,财产能不能进行分割。我和配偶有一些共同财产,包括房产、存款等,不知道协议离婚时是否可以对这些财产进行分配,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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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财产是可以进行分割的。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其中,财产分割是离婚协议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就明确了夫妻在协议离婚时可以对财产进行分割,并且要以书面形式呈现出来。 在实际操作中,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实际情况,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的分配。例如,可以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对存款、车辆等财产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割。只要双方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是自愿、平等、合法的,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该协议就是有效的。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损害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协议。同时,离婚后,如果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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