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两年了财产还能重新分吗
我离婚已经两年了,最近发现之前离婚时有些夫妻共同财产好像没分清楚。现在就想问问,都过去两年了,还能不能重新分割财产啊?主要想了解下在法律上有没有相关规定和条件,能不能给我个明确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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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两年了,一般情况下不能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但存在特殊情形。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了撤销权消灭的时间。如果订立财产分割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自当事人受胁迫停止之日,自知道欺诈之日未超过一年的,当事人仍可主张撤销财产分割协议,重新分割财产。也就是说,在这种特定的欺诈、胁迫情形下,只要在知道相关事由一年内可以重新分,即便离婚已两年,只要符合这个时间条件就行。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没有两年时间的限制,只要发现对方有这些行为,随时可以起诉。 再次,对于诉讼离婚时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也可以申请重新分割,这也不受两年时间的限制。 最后,如果双方就重新分割财产达成一致意见,那么也可以重新进行分割,这属于双方意思自治的范畴。 总之,离婚两年后重新分割财产不是绝对不行,要具体看是否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相关概念:(撤销权:简单说就是在特定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取消之前做出的某些决定的权利。比如在财产分割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时,受损害方有撤销这个协议的权利 意思自治:就是说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理自己的事务,像双方自愿重新分割财产就是意思自治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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