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产办理他项之后还能进行债权转让吗?

我有一套房产办理了他项权证,现在涉及到债权方面的事情,想把债权转让出去,不知道在房产已经办理他项的情况下还能不能进行债权转让,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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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
  • #房产他项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房产办理他项之后是否还能进行债权转让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 房产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简单来说,就是当你把房子抵押给别人时,对方就拥有了该房产的他项权。而债权转让则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一般情况下,房产办理他项之后,债权是可以转让的。因为债权转让并不会影响抵押权的存在,抵押权会随着债权一并转让。《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这里的从权利就包括抵押权。 也就是说,当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时,该第三人不仅取得了债权,同时也取得了该债权所对应的房产抵押权。但是,债权转让需要通知债务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不过,如果在设立他项权时,抵押合同或者相关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债权不得转让,那么就需要按照约定执行,此时债权转让可能就无法进行。 综上所述,房产办理他项之后,在没有特殊约定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债权是可以转让的,并且抵押权会随债权一并转让给受让人,但要及时通知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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