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生前做出的赠与行为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呢?
最近遇到一个事儿,家里老人在生前把一些财产赠与他人了,现在家里人对这个赠与行为的效力存疑,不太清楚在什么情况下老人生前的赠与是有效的,什么情况下又是无效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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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生前的赠与行为,在符合一定条件时是有效的。 首先,赠与的财产必须是老人个人的合法财产。这意味着该财产的所有权明确属于老人,不存在权属争议。比如,老人用自己的积蓄购买的房产,他对该房产有完全的处分权,这种情况下将房产赠与他人,在其他条件满足时就是有效的。 其次,赠与行为必须是老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老人做出赠与的决定是出于自己的自愿,没有受到他人的欺诈、胁迫等不当影响。例如,没有人通过威胁老人的生命健康或者欺骗老人说受赠人急需这笔财产救命等虚假理由,让老人做出违背自己意愿的赠与行为。 再者,赠与行为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比如,老人不能将依法应当用于特定用途的财产(如专项扶贫资金等)进行赠与,也不能将财产赠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人。 另外,如果赠与经过公证,那么该赠与的效力会更有保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具有任意撤销权。 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其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强调了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老人生前的赠与行为只要满足这些条件,一般就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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