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缓刑之后一定不可能构成累犯吗?

我之前被判了缓刑,现在缓刑期过了。最近我又遇到点事儿,有点担心会不会构成累犯。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缓刑之后再犯罪是不是算累犯的规定,想问问缓刑之后到底有没有可能构成累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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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缓刑累犯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缓刑之后是否可能构成累犯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缓刑和累犯。 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简单来说,就是给罪犯一个考验期,如果在这个考验期内遵守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例如,张三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那么在这3年的缓刑考验期内,张三不用在监狱服刑,只要遵守相关规定,3年考验期结束后,原判的2年有期徒刑就不用再执行了。 而累犯是指因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六十六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对于一般累犯而言,其构成条件之一是“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而缓刑是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意味着原判刑罚实际上并没有执行。所以,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罪的,不构成一般累犯。比如李四之前被缓刑,缓刑考验期结束后又犯新罪,由于之前缓刑期间原判刑罚未执行,所以不满足一般累犯中“刑罚执行完毕”这一条件。 对于特别累犯,虽然法条没有明确将缓刑排除在外,但从特别累犯的本质和设立目的来看,同样要求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因此,缓刑之后再次犯罪通常也不构成特别累犯。不过,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规定,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之后再犯罪,就有可能构成累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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