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六年前的职务侵占还能起诉吗?

我公司发现六年前有员工存在职务侵占行为,当时没察觉也没处理。现在公司想追究该员工责任,不知道过了这么久还能不能向法院起诉他,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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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务侵占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六年前的职务侵占是否可以起诉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白“起诉”在刑事和民事层面有不同的含义。 从刑事层面来看,职务侵占罪属于公诉案件,不是由被害人直接向法院起诉,而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这里涉及到追诉时效的问题。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而《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所以,如果该职务侵占行为数额较大,法定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经过五年就不再追诉;若数额巨大,法定最高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十年;数额特别巨大,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追诉时效则更长。如果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从民事层面来说,公司可以基于被侵占财物要求侵占人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也就是说,如果公司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年内没有主张权利,可能会面临对方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导致胜诉权丧失。不过,诉讼时效经过并不意味着实体权利消灭,公司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只是如果对方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法院查明无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法院会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所以,对于六年前的职务侵占,需要结合具体的侵占数额判断刑事追诉时效是否已过,以及公司是否在民事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来确定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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