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是否属于遗产可以进行分割继承?
我家有套公房,现在老人去世了,家里人想分割这套公房,可有人说公房不能当遗产分割继承。我不太明白,想知道法律上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公房到底能不能像其他财产一样被子女分割继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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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公房通常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从概念上来说,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而对于公房,个人一般只有使用权,并没有所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由于公房的产权不归个人所有,所以它并不属于可以继承的遗产范围。 从实践角度来看,当承租人死亡后,与其共同居住的人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继续承租该公房,但这并不等同于继承。比如,共同居住人需要在租赁期限内,并且通常需要经过产权单位的同意等程序。不同地区对于公房继续承租的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差异。 如果家庭成员之间因为公房的使用问题产生纠纷,不能按照遗产分割的方式来处理。此时,应当根据相关的公房管理规定和租赁合同的约定来解决。例如,有的地方规定在原承租人死亡后,由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且户口在该公房内的家庭成员协商确定新的承租人。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求相关的公房管理部门进行调解或处理。 综上所述,公房不能作为遗产进行分割继承。在处理公房相关问题时,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当地的具体政策来进行,以确保权益得到合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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