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处罚立案后是否可以撤案?
我因为一些小纠纷被涉及到治安处罚立案了,现在双方已经达成和解,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治安处罚立案后能不能撤案呢?我很担心这个案子一直挂着对我有影响,希望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
展开


在治安处罚中,立案后是否可以撤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治安处罚的概念。治安处罚是指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法规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所实施的行政处罚。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九条,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一)没有违法事实的;(二)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三)违法嫌疑人死亡的;(四)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终止调查时,违法嫌疑人已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如果在立案后发现没有违法事实,或者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又或者违法嫌疑人死亡等情况,是可以撤案(终止调查)的。此外,如果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这在一定程度上也相当于撤案。但是,如果已经查明有违法事实,且不符合上述撤案条件,一般是不能随意撤案的,公安机关会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相应的治安处罚决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