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返点能否开具广告费发票?
我在采购业务里拿到了返点,对方说可以给我开广告费发票。我不太确定这样合不合法,也不知道这么操作会不会有啥风险。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讲,采购返点能不能开广告费发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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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采购返点通常是指供应商为了促进销售、鼓励采购方增加采购量等原因,按照一定的比例或条件返还给采购方的款项。而广告费发票是企业用于广告宣传等活动所支出费用的凭证。 从法律性质和业务实质来看,采购返点和广告费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采购返点是基于采购业务的一种返利行为,本质上是对采购价格的调整。而广告费是企业为了通过各种媒体宣传自身产品、服务等而发生的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如果将采购返点开具成广告费发票,就属于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这是典型的虚开发票行为。虚开发票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采购返点不能开具广告费发票。企业和个人应当按照实际业务情况如实开具和取得发票,避免因虚开发票而面临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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