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收到收据能否用于抵扣货款做账?

我在和供应商交易时,收到了对方给的收据。我想把这笔费用用来抵扣货款然后做账,但是不太清楚收据在法律上能不能这么用。想问问专业人士,收到的收据到底能不能用来抵扣货款做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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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收到收据能否抵扣货款做账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收据的概念。收据是一种收款凭证,它记录了收款的事实。不过,收据和发票有所不同,发票是由税务机关监制的,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等特点,在税务处理和财务核算中有着重要的作用;而收据通常是企业或个人自行开具的,它的规范性和认可度相对较低。 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及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在进行成本、费用的核算时,需要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这里的合法有效凭证,在大多数情况下指的是符合规定的发票。如果企业仅以收据作为成本、费用的入账依据,在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检查时,可能会面临不被认可的情况。因为税务机关要求企业的成本、费用必须有合法的扣除凭证,否则企业可能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补缴企业所得税。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收据是可以作为合法有效凭证用于做账的。比如,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另外,如果是企业之间的往来款项,比如支付的押金、借款等,这些业务本身并不涉及增值税应税行为,此时开具的收据可以作为收款和付款的依据进行账务处理,但是这种情况下的收据也不能用于抵扣货款来减少应纳税额。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仅收到收据不能直接用于抵扣货款做账,特别是涉及到成本、费用的税前扣除时。但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收据可以作为合法的入账凭证。为了避免税务风险,企业在进行财务处理时,应尽量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作为记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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