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犯赌博罪能否适用缓刑?


在探讨累犯犯赌博罪能否适用缓刑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首先是累犯,累犯是指因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而第六十六条则对特别累犯作出了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接下来看赌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这里的聚众赌博,通常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自己从中抽头渔利;以赌博为业则是指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 关于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表明犯罪分子具有较大的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不符合缓刑适用中“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这一条件。所以,从法律规定来看,累犯犯赌博罪是不能适用缓刑的。即便赌博罪本身的法定刑可能符合缓刑的刑期要求,但由于累犯这一身份,使得犯罪分子被排除在缓刑适用范围之外。 综上所述,累犯犯赌博罪不能适用缓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