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被侵占是否可以要求返还?
我名下有一套房子,之前借给亲戚住,结果现在亲戚赖着不走,说房子是他的了。我想让他把房子还给我,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我有没有权利要求他返还这套不动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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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当不动产被他人侵占时,很多人都会关心自己是否有权利要求返还。下面将从法律角度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不动产,通俗来讲,就是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损害其经济价值的财产,像房屋、土地等都属于不动产。而侵占,指的是没有合法依据,占据他人的财产。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这一条文明确赋予了不动产权利人在其不动产被无权占有时要求返还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有人没有合法理由占有了您的不动产,您作为权利人,是可以依据这条法律规定,要求对方返还该不动产的。 举例来说,如果您拥有一处房产,他人在没有得到您允许的情况下,强行入住该房屋,这种行为就属于无权占有您的不动产。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这个人搬离该房屋,将房屋返还给您。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遇到不动产被侵占的情况,您可以先尝试与侵占人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返还不动产。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您是该不动产的权利人,以及对方是无权占有该不动产的。比如,您可以提供不动产的产权证书、购房合同等证据来证明您的权利。 总之,依据我国现行法律,不动产被侵占时,权利人是可以要求返还的。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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