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失的行为是否会被判刑?
我最近遇到了一些关于财产损失方面的事儿,不太清楚具体达到什么程度会被认定为犯罪并判刑。比如损失金额多少、有哪些情节会影响判刑等,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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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财产损失罪”这一确切罪名,一般涉及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且达到一定标准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才会被判刑。 故意毁坏财物罪,通俗来讲,就是故意去毁灭或者损坏属于公家或者私人的财物,并且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这里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也就是说,只要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有可能构成本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财产损失在五千元以上的就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只是一般的财产损失,未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没有严重情节的,通常不会被认定为犯罪而判刑,可能仅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例如,机动车造成财产损失3.7万元,没有人员损伤的话,不会判刑,但造成的财产损失应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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