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可以补办吗,补办需要什么手续?
我之前不小心把不动产权证弄丢了,现在心里特别着急,不知道能不能补办。如果能补办的话,具体要走哪些手续呢?我对这些流程一点都不了解,担心自己会因为不熟悉流程而耽误时间,希望有人能给我详细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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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是可以补办的。不动产权证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就好比房子的“身份证”。当不慎遗失或损坏时,按照法律规定是允许进行补办的。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污损、破损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换发。符合换发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换发,并收回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 补办不动产权证一般需要以下手续:首先,要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挂失。不动产登记机构会要求你填写挂失申请表,详细说明不动产权证遗失或损坏的情况。接着,按照规定在不动产登记机构指定的门户网站上刊发遗失、灭失声明,等待15个工作日。声明期满无异议后,你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通常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等。之后,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机构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就会为你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整个补办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要求和流程来操作,以确保顺利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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