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驳回的商标能否进行复审?
我之前申请注册的商标被驳回了,我觉得这个商标很有意义,不想轻易放弃。我不太清楚对于被驳回的商标还能不能申请复审,也不知道复审的流程和条件是怎样的,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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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如果商标被驳回,是可以进行复审的。商标驳回复审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驳回后,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也就是说,当你的商标注册申请被商标局驳回时,你有权利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会对复审申请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如果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还是不服,还能在规定时间(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商标驳回复审是商标申请人维护自身商标权益的重要救济途径。它给予了申请人再次争取商标注册成功的机会,使得商标审查过程更加公平、公正,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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