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租期未满的学区房,租金能抵销购房款吗?
我买了一套学区房,买的时候房子还在租期内。现在我在想,租客交的租金能不能用来抵销我买房的钱呢?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来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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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买租期未满的学区房时,租金是否可抵销购房款这一问题,我们需要从多方面来进行分析。 首先,从法律规定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当您购买了这套租期未满的学区房后,原租赁合同依然有效,租客有权利按照合同约定继续使用该房屋,并向您支付租金。 然而,关于租金能否抵销购房款,关键在于是否有相关的约定。如果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明确约定了租金可以用来抵销购房款,那么这种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各自的义务。打个比方,假如合同里写明了租客剩余租期内所交的租金直接抵扣部分购房款,那么卖方就不能再要求您全额支付购房款,而是要扣除相应的租金金额。 要是没有相关的约定,那么租金和购房款是两个相对独立的法律关系。租金是租客基于租赁合同向房屋所有权人支付的使用房屋的费用,而购房款是您作为买方按照房屋买卖合同向卖方支付的购买房屋的对价。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不能直接用租金来抵销购房款。但如果买卖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了租金抵销购房款的协议,那么也是可以的。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只要双方是自愿达成的抵销协议,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该协议就是有效的。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您打算用租金抵销购房款,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协议,明确抵销的金额、方式、时间等具体内容,以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同时,要及时通知租客相关的情况,确保租赁关系的稳定和租金支付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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