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后是否可以撤销报案?
我之前报了案,可现在事情有了新变化,我有点不想继续追究了,不知道报案后还能不能撤销报案呢?要是能撤销,有没 有什么条件和限制呀?我不太懂法律这方面的事儿,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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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案后是否可以撤销报案,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报案和立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报案是指将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向司法机关报告;而立案则是司法机关对报案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对于一些属于自诉案件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这里的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等。比如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虐待案(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等。在这些案件中,报案人也就是自诉人是可以撤销报案的。
然而,如果是公诉案件,情况就不同了。公诉案件是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一般来说,一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就意味着犯罪行为不仅侵犯了被害人的个人权益,同时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秩序。报案人通常不能随意撤销报案。不过,在某些情况下,虽然报案人不能直接撤销案件,但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例如,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 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