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立案后受害人是否可以撤案?

我是一起案件的受害人,案件已经立案了。但现在对方积极赔偿,也诚恳道歉,我不想再追究了,想了解下立案之后我作为受害人能不能撤案呢?我不太懂法律,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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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立案后受害人是否可以撤案,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下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区别。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的案件。而民事案件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民事交往中发生的各种纠纷。 对于刑事案件,如果是属于自诉案件,受害人是可以撤案的。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比如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等都属于自诉案件。 然而,如果是公诉案件,一般情况下受害人是不能撤案的。公诉案件是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这类案件侵害的不仅是受害人的个人利益,还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秩序。一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就代表国家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不受受害人意志的左右。不过,如果存在法定情形,比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对于民事案件,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处分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所以在民事案件立案后,原告(相当于受害人角色)可以申请撤诉,由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准许。通常只要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法院一般会准许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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