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安置房可以赠与吗,这样做合法吗?

我名下有套安置房,现在想把它赠与给我的一个亲戚。但我不知道安置房能不能赠与,也不清楚这样做合不合法。有没有懂法律的朋友给我讲讲,这其中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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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置房赠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安置房能否赠与以及是否合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要了解安置房的概念。安置房是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简单来说,就是因为拆迁,政府给被拆迁人提供的用来居住的房子。 一般情况下,如果安置房已经取得了合法的产权证书,那么就和普通的商品房一样,是可以进行赠与的,并且这种赠与行为是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也就是说,只要赠与人是安置房的合法产权人,并且自愿将房屋赠与他人,受赠人也愿意接受,那么赠与合同就成立。 但是,如果安置房还没有取得产权证书,情况就比较复杂了。没有产权证书意味着房屋的产权归属还不明确,可能存在一些限制交易的因素。在这种情况下进行赠与,可能会面临一些法律风险。比如,赠与合同可能会因为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不过,这里的强制性规定不包括那些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规定。所以,如果安置房没有产权证书,其赠与行为的合法性就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此外,不同地区对于安置房的管理政策也有所不同。有些地方可能会对安置房的交易和赠与设置一定的限制条件,比如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赠与等。因此,在进行安置房赠与之前,一定要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 如果要进行安置房的赠与,建议办理相关的手续。一般来说,需要签订书面的赠与合同,并到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只有完成了过户登记,房屋的所有权才真正转移到受赠人名下。 综上所述,有合法产权证书的安置房可以合法赠与,没有产权证书的安置房赠与存在法律风险。在进行安置房赠与之前,一定要充分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赠与行为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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