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时是选择要钱还是要房呢?


在破产清算过程中,选择要钱还是要房,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破产清算的概念。破产清算是指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当债务人资不抵债且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时,就会启动破产清算程序。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该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从要钱的角度来说,这里的钱通常指的是货币形式的清偿。在破产清算中,债权人的债权会根据清偿顺序来获得相应的分配。《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了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如果选择要钱,债权人能较快地获得现金,资金的流动性强,可以灵活支配。但如果破产企业的现金资产有限,债权人可能无法全额获得清偿,只能按比例分配剩余的现金。 而选择要房的情况,这里的房一般是指破产企业名下的房产。以房抵债也是一种常见的清偿方式,但需要注意的是,房产的价值评估是一个关键环节。要确保房产的评估价值合理公正,避免出现价值高估或低估的情况。同时,办理房产过户等相关手续也需要遵循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选择要房时,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以保障自己对房产的合法权益。不过,房产的变现相对较慢,且可能存在一些后续的维护、管理等问题。 总之,在破产清算中选择要钱还是要房,要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破产企业的资产状况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判断,同时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操作,以最大程度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