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能用来做抵押吗?
我手里有套安置房,最近资金周转有点困难,想把安置房拿去做抵押贷点款。但不知道安置房能不能用于抵押,所以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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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能否做抵押,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安置房和抵押的概念。安置房是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而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不得抵押。对于安置房而言,如果其产权清晰,且已经取得了合法的产权证书,那么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抵押的。因为有产权证书就意味着房屋的所有权归属明确,符合抵押的基本条件。 然而,如果安置房没有取得产权证书,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可能存在不明确的情况。比如,有的安置房可能存在一些手续上的问题,导致无法及时办理产权证书。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就不能用于抵押。因为一旦进行抵押,在后续可能会因为产权问题引发纠纷,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另外,即使安置房有产权证书,在办理抵押时,还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登记等手续,只有完成这些合法的程序,抵押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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