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是否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在探讨辞职是否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失业保险金的基本概念。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并非所有失业人员都能领取。它是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的一种物质帮助,目的是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对于主动辞职这种情况,关键在于它是否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一条件。通常来说,主动辞职是劳动者基于自身意愿,主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一般不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例如,你觉得当前工作压力大、个人职业发展受限等原因而主动提出辞职,这种情况就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在法律上可以被认定为“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比如,公司长期拖欠工资,你无奈之下提出辞职,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在申请失业保险金时,还需要办理失业登记,并且要有求职要求。这意味着失业人员需要到当地的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表明自己有就业愿望,并积极寻找工作。相关部门会根据登记情况和求职记录等进行审核。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主动辞职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但如果符合法定的特殊情形,且同时满足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满1年、办理失业登记且有求职要求等条件,就有可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对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领取条件存在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获得准确的答复和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