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内辞职是否可以得到赔偿?


在合同内辞职是否可以得到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几个法律概念。经济补偿是指在某些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笔费用,目的是对劳动者的一种补偿。而赔偿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的具有惩罚性质的款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有权获得经济补偿:(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比如工作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用人单位却不采取措施改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例如用人单位经常拖欠工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不履行,劳动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获补偿。(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像用人单位制定的制度严重侵犯劳动者休息权等。(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此外,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且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但是,如果劳动者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一般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因为这是劳动者主动提出的正常离职程序,不存在用人单位的过错。 总之,合同内辞职能否得到赔偿,关键在于辞职的原因是否是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的过错导致劳动者辞职,那么劳动者就有可能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甚至赔偿;如果是劳动者自身原因主动辞职,通常是没有赔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