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住宅集体只能同村居民买卖吗?
我在农村有套住宅,有人想买,不过不是我们村的。我不太清楚这房子能不能卖给外村人,想问下农村住宅集体是不是只能同村居民买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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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农村住宅即宅基地上的房屋买卖存在一定的限制。从法律角度来说,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村民仅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同时,宅基地的流转受到严格限制,一般遵循“地随房走”的原则。也就是说,当农村住宅进行买卖时,宅基地的使用权也会随之转移。 通常情况下,农村住宅集体确实主要是在同村居民之间进行买卖。因为同村居民都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相互之间的宅基地买卖在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的情况下,是可以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这是为了保障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居住权益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分配。 而如果将农村住宅卖给外村居民,是存在很大法律风险的。因为外村居民不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他们不能享有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宅基地使用权。一旦进行买卖,可能无法办理合法的产权过户手续,而且在遇到拆迁等情况时,外村购买者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此外,这种买卖行为还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合同。所以,从法律和实际操作层面来看,农村住宅集体一般更倾向于同村居民之间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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