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抵押物可以进行多次抵押吗?
我有一套房子,之前已经拿去抵押贷了一笔款。现在我又急需一笔资金,想再次用这套房子去抵押借款。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允不允许同一抵押物进行多次抵押,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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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抵押物是可以多次抵押的。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这意味着,法律允许同一抵押物多次抵押,但是在实现抵押权时,会根据抵押权登记的情况来确定清偿顺序。如果都进行了登记,就按照登记时间先后;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如果都没登记,就按债权比例来。这样的规定既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提高了抵押物的利用效率,使得抵押物能够发挥更大的经济价值,让债务人有更多的融资机会。所以,如果你想用已经抵押过的房子再次抵押借款,是有法律依据可行的,但后续要遵循法律关于清偿顺序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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