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双方都要孩子能判离吗?
我第一次起诉离婚没判离,现在准备第二次起诉。我们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这种情况下法院会判离婚吗?我不太清楚第二次起诉和孩子抚养权问题对判决离婚有什么影响,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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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即便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也有可能判决离婚。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判决离婚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从司法实践来看,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通常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而判决准予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其实和是否判决离婚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法院判决离婚主要考量的是夫妻双方的感情状况。 而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法院会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比如孩子的年龄、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等因素都会被纳入考量范围。所以,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即便双方都争夺孩子抚养权,只要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法院是会判决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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