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定能离吗?
我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没判离。现在打算第二次起诉,心里特别没底,不知道这次是不是肯定能离掉。我实在和对方过不下去了,想弄清楚第二次起诉离婚在法律上到底能不能离成,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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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很多人认为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肯定会判决准予离婚。但实际上,第二次起诉离婚并不一定能离成。 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如果能证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但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符合法定的离婚情形,法院仍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比如,虽然是第二次起诉,但双方在这期间还有较为频繁的沟通交流、共同生活的行为等,法院可能会认为夫妻感情还有修复的可能,从而判决不准离婚。 所以,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当事人要积极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比如分居协议、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等,以便在诉讼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总之,第二次起诉离婚不一定能离,关键还是要看是否能证明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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