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商业贿赂罪自首是否能免责?


商业贿赂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这里所说的不正当利益,就是指通过不合法、不合规的手段去获取的利益,比如为了拿到项目、获得贷款等给相关人员送钱送物。商业贿赂不仅破坏了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也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关于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简单来说,自首就是自己主动向司法机关承认自己的犯罪行为,并且如实交代整个犯罪过程。 那么犯了商业贿赂罪自首是否可以免责呢?答案是不一定。虽然法律规定自首有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的可能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要自首就一定能免责。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是犯罪的情节轻重,比如行贿的金额大小、行贿的次数、行贿造成的后果等。如果行贿金额巨大,给国家、集体或者他人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即使自首,也不太可能完全免除处罚。其次,还要看犯罪嫌疑人自首的主动性和如实供述的完整性。如果是在被司法机关发现线索后被迫自首,或者没有如实交代全部犯罪事实,那么从轻、减轻的幅度也会受到影响。 例如,在一些商业贿赂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行贿金额较小,且在犯罪后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行贿行为,并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挽回了一定的损失,这种情况下,法院有可能根据具体情况判定免除处罚。但如果行贿金额特别巨大,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即使自首,也会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所以,犯了商业贿赂罪自首不一定能免责,但自首是一种积极的行为,能够体现犯罪嫌疑人的悔罪态度,在量刑时会得到从宽处理。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应该及时自首,争取法律的宽大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