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劳动仲裁时效可以延长吗?
我在山西工作,和公司产生了劳动纠纷,打算申请劳动仲裁,但现在距离纠纷发生已经挺久了,我担心过了仲裁时效。我想知道在山西,劳动仲裁时效能不能延长啊?具体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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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时效是指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在一定期限内有权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的时间限制。通俗来讲,就是你得在规定的时间里去申请仲裁,超过这个时间,可能就没办法通过仲裁来解决问题了。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从你发现公司侵犯你权益的那天开始算,一年内你得去申请仲裁。 不过,该法条也规定了时效中断和中止的情形。时效中断是指在仲裁时效期间内,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比如说,你在这一年里向公司提出了要求解决纠纷,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过情况,那么仲裁时效就会重新开始计算。 时效中止是指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比如遇到了自然灾害、突发重大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你没办法在规定时间申请仲裁,等这些情况消除后,时效接着之前的继续计算。 所以,在山西,劳动仲裁时效在符合法律规定的中断和中止情形下,是可以“延长”的。但这里的“延长”并不是无限制的,而是按照法律规定的规则重新计算或继续计算时效。如果发生劳动纠纷,建议及时与对方沟通协商或采取法律措施,避免因超过时效而影响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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