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通过分立让两个股东分开?
我和朋友一起开了家公司,现在我们俩在经营理念上分歧很大,都不想再一起合作了。听说可以通过公司分立让我们两个股东分开,不知道在法律上是否可行,具体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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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通过公司分立让两个股东分开是可行的。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把原来的一个公司拆分成多个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公司分立有明确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对于您和朋友的情况,如果要通过分立来实现分开,首先要召开股东会,由股东会作出分立的决议。这需要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决议内容应该包括分立的方式、资产分割、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 之后要进行财产分割,明确各自分立后公司的财产范围。同时,要处理好债权债务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完成这些法定程序后,还需要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等。总之,通过公司分立让两个股东分开是有法律依据和相应程序的,但过程相对复杂,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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