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分利润,股东能退股吗?


在公司不分利润的情况下,股东是否能退股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股东退股的相关概念。股东退股,通俗来讲就是股东把自己在公司持有的股份变现退出公司,不再是公司的股东。这一行为在法律上涉及到股东权益的变动和公司资本结构的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对于公司不分利润这种情况,如果满足上述法律规定的第一种情形,即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同时公司在这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那么投反对票的股东就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也就是实现退股。这里所说的符合分配利润条件,是指公司在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后还有盈余。 如果不满足上述法定情形,股东想要退股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比如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公司股东以外的人。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综上所述,公司不分利润时股东能否退股不能一概而论。如果符合法定情形,股东可以依法请求公司收购股权;若不符合法定情形,也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实现退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