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表可以证明成立劳动关系吗?


在劳动纠纷中,能否凭借签到表证明劳动关系的成立,是许多劳动者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给单位干活,单位给劳动者发钱,并且对劳动者进行管理。 接下来看看签到表的作用。签到表通常记录了劳动者的出勤情况,它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一种客观记录。从证据角度来讲,签到表是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之一的。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考勤记录就包含了签到表。 不过,虽然签到表可以作为证据,但它的证明力可能会受到一些因素的影响。比如,签到表是否有单位的公章或者负责人的签字,如果有,其证明力会相对较强;签到表是否完整、连续,如果只是部分时间段的签到表,可能证明力会打折扣。此外,还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来综合判断劳动关系的存在。例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同事证言等。如果只有签到表这一个孤证,可能不足以让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认定劳动关系的成立。 如果劳动者仅持有签到表来证明劳动关系,为了增强证据的证明力,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方面,可以尽量收集其他相关证据,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比如,通过银行转账记录来证明单位给你发工资,找同事写证人证言等。另一方面,如果签到表上没有单位的公章或负责人签字,可以尝试通过其他方式来证明签到表的真实性和关联性。例如,与单位负责人沟通时进行录音,让其承认签到表的存在和真实性。 综上所述,签到表是可以作为证明成立劳动关系的证据之一,但不能仅凭签到表就完全确定劳动关系的存在,需要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劳动者在遇到劳动纠纷时,要尽可能多地收集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