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民事诉讼一审终审是否能上诉?


小额民事诉讼一审终审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特殊程序安排,对于很多当事人来说,关心其能否上诉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问题。下面我们来详细探讨这个问题。 首先,要理解什么是小额民事诉讼一审终审。小额诉讼程序是一种简易程序,它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且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一审终审意味着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再就同一纠纷向法院上诉。这种程序的设置目的是为了提高诉讼效率,节省司法资源,让一些简单的小额纠纷能够快速得到解决。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而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同时,第一百九十六条明确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那么,小额民事诉讼一审终审后不能上诉,当事人如果认为判决有错误怎么办呢?虽然不能上诉,但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再审来救济自己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当事人可以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综上所述,小额民事诉讼一审终审不能上诉,但当事人如果有合理的理由和证据,认为判决存在错误,可以通过申请再审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