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和公积金不在一个单位缴纳可以吗?
我现在入职了一家新公司,新公司只给我交社保,公积金让我自己找别的单位代缴。我有点担心这样做会不会有问题,所以想问问社保和公积金不在一个单位缴纳到底行不行,会不会违反什么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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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也就是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公积金,全称为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 从法律层面来看,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禁止社保和公积金不在同一个单位缴纳。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该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而对于住房公积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在实际操作中,社保和公积金不在同一个单位缴纳可能是由于多种原因造成的,比如员工借调、劳务派遣等。只要这两个方面的缴纳主体都按照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了社保和公积金,通常不会有太大的法律风险。但是,这种情况可能会在一些资格审核方面带来麻烦,比如申请购房贷款、落户等,相关部门可能会对社保和公积金的缴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不一致的缴纳单位可能会影响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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