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的债能拿孩子来还吗?
我和配偶之间有债务问题,现在对方提出要用孩子来还这个债。我不太理解也很担心,不知道在法律上这合不合理。想问问这种夫妻之间的债务,能不能要求孩子来偿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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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下,夫妻之间的债通常是不能要求孩子来偿还的。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夫妻债务的概念。夫妻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产经营的目的所负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也就是说,夫妻债务是基于夫妻之间的关系和相关行为产生的,其责任主体主要是夫妻双方。 其次,关于债务的相对性原则。债务具有相对性,通俗来讲,就是谁借的钱谁来还。在夫妻债务中,应该由夫妻双方按照法律规定来承担责任,和孩子并没有直接的关联。除非孩子自愿为父母偿还债务,或者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孩子继承了父母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孩子继承了夫妻中欠债一方的遗产,那么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债务,但这和直接要求孩子偿还夫妻之间的债务是不同的概念。 所以,一般情况下,夫妻之间的债不能拿孩子来偿还。孩子没有法定的义务去偿还父母之间的债务,除非出现上述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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