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公证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我打算买套房子,卖家提议去做房屋买卖公证。我不太懂,不知道这公证有没有法律效力。要是做了公证,后续会不会有啥问题,比如卖家反悔之类的。所以想问问,房屋买卖公证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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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房屋买卖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从法律效力上来说,房屋买卖公证是具有一定作用的。它能够证明房屋买卖协议是买卖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就是能证明这个买卖行为本身是真实、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这意味着,经过公证的房屋买卖协议在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时,是可以作为有力证据的。 不过,需要明确的是,房屋买卖公证并不等同于房屋产权的转移。房屋作为不动产,其产权的变更需要进行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即使房屋买卖做了公证,如果没有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房屋的所有权依然没有转移给买方。 此外,虽然公证可以增强房屋买卖协议的证明力,但它并不能完全避免风险。例如,如果卖家存在隐瞒房屋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的情况,即便做了公证,买家的权益仍可能受到损害。所以,在进行房屋买卖时,除了考虑公证,更要重视产权登记等法定手续,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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