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是否可以不应诉?
我和伴侣婚姻存续期间,他在外有债务,我完全不知情。现在债权人把我俩告上法庭了,我不想去应诉,不知道在法律上我可以不应诉吗?我就怕自己不去会有不好的后果,想了解下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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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夫妻债务中一方不知情也不可以不应诉。首先解释一下“应诉”,它指的是当有人把你告到法院后,你要参与到这个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比如按时到法庭、提交相关材料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债务中不知情的一方不应诉,法院还是会继续审理这个案件,并且可能会在你不在场的情况下做出判决。 这可能会对你产生不利影响。因为在法庭上,你有权利为自己辩解,提供证据证明这笔债务你不知情,或者这笔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如果你不应诉,就等于放弃了这些权利,法院只能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来进行判断。 而且,关于夫妻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所以,即便你不知情,也应该积极应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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