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法》里国企能做担保吗?
我是一家国企的员工,最近公司面临一个情况,有其他企业希望我们国企为他们做担保。我不太清楚在法律层面,国企到底能不能做担保,想了解一下《担保法》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做担保有没有什么限制条件。
展开


在探讨《担保法》里国企能否做担保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简单了解一下担保的概念。担保是指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实现,要求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的保障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虽然《民法典》施行后,《担保法》已废止,但相关规定在《民法典》中得以延续),国企是可以做担保的。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国企可以随意进行担保行为。国企作为特殊的市场主体,其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在进行担保时需要遵循严格的规定和程序。 首先,对于一般的国企,如果其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经过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如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是可以对外提供担保的。这就好比一个家庭在决定是否为他人提供经济帮助时,需要家庭成员一起商量决定。 然而,对于一些特定的国企,法律有更为严格的限制。比如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性质的国企,像公办的学校、医院等,是不得为保证人的。这是因为这类国企的主要职责是提供公共服务,如果为他人担保,一旦承担担保责任,可能会影响其正常的公益服务职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明确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此外,国企在进行担保时,还需要考虑自身的财务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如果担保金额过大,可能会给国企带来巨大的财务风险,甚至影响国有资产的安全。因此,在做出担保决策前,必须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和可行性研究。 综上所述,《担保法》及相关法律并不禁止国企做担保,但国企在进行担保时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内部决策程序,充分考虑风险,以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企业的正常运营。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