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资料能否用于对调查对象的奖励或处罚?
我是一个企业负责人,在配合统计部门做统计调查时,担心统计资料会被用来对我们企业进行奖励或者处罚。我不太清楚相关规定,就想问问统计资料到底能不能用于对调查对象的奖励或处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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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说,统计资料是不可以用于对调查对象的奖励或处罚的。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因为如果统计资料被用于奖励或处罚调查对象,调查对象可能会为了自身利益而虚报、瞒报统计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明确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而且,统计调查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准确、可靠的统计数据,以服务于国家宏观决策和社会管理,并非针对个别调查对象进行奖励或处罚。 假如统计资料可以随意用于奖励或处罚,会破坏统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比如,企业为了获得奖励可能会夸大经营业绩,或者为了避免处罚而少报数据,这样得到的统计数据就不能真实反映实际情况,进而影响国家的决策和社会管理。所以,统计资料只能用于统计相关的工作和研究,不能被用作对调查对象的奖励或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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