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过后是否可以起诉?
我和另一半申请了离婚冷静期,现在冷静期过了,但对方又反悔不想离了。我实在不想再和对方过下去了,想问问冷静期过后我是不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啊?
展开


在法律上,冷静期一般指的是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新增的一项制度。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然而,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主要是针对协议离婚的程序。如果冷静期过后,双方无法通过协议离婚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是因为婚姻自由不仅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所以,冷静期过后是可以起诉的。无论是协议离婚中的冷静期还是其他法律规定的冷静期,都不影响当事人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的权利。在离婚纠纷中,如果协议离婚不成,起诉离婚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只要符合起诉的条件,如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法院就会受理案件,并依法进行审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