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被强奸过还能起诉吗?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起诉”这个概念。起诉就是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在强奸罪这个问题上,起诉涉及到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两方面。 从刑事诉讼角度来看,这是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而这里有一个重要的概念叫“追诉时效”,它指的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对于强奸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所以强奸罪一般情况下追诉时效是十五年,如果是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情况,追诉时效是二十年。 从民事诉讼角度来说,你可以要求犯罪嫌疑人对你进行民事赔偿,比如赔偿因遭受强奸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所以,以前被强奸过是否还能起诉,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如果还在追诉时效内,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和要求民事赔偿的。不过时间过去越久,证据的收集可能会越困难,而证据对于案件的走向至关重要。你可以先向公安机关报案,由他们进行调查收集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