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告公司吗?


在探讨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告公司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些法律概念。劳动合同,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它就像是一份保障书,保障劳动者能按时拿到工资、享受应有的福利,也约束用人单位按照约定对待劳动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该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从这些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公司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完全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就是可以告公司。 如果劳动者要告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准备一些能证明自己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可以先和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补签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的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是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权益的。法律为劳动者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劳动者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