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没给孩子抚养费是否可以告对方?
我和前妻离婚了,孩子归我抚养,但前妻一直没给抚养费。我想知道能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她,让她支付抚养费,不知道法律上支不支持,具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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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后,如果一方没有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另一方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的。 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在父母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也就是说,法律明确规定了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如果对方不履行这一义务,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在起诉时,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比如离婚协议书、法院的离婚判决书等,以证明对方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以及未支付的事实。法院在审理后,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如果对方仍然拒不支付,还可以通过强制执行程序来保障孩子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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