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下落不明可以起诉离婚吗,应该怎么做?


在婚姻关系中,如果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是可以起诉离婚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具体做法。 首先,法律上是允许一方在对方下落不明时起诉离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虽然这里强调了宣告失踪的情况,但在实践中,即使未宣告失踪,只要能证明对方下落不明且符合离婚条件,法院也会受理离婚诉讼。 接下来谈谈具体的操作流程。第一步是准备起诉材料,通常包括起诉状、原告的身份证明、结婚证等。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即请求判决离婚)以及事实和理由(说明对方下落不明的情况)。 第二步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来说,是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由于对方下落不明,可能无法确定其经常居住地,这种情况下原告住所地的法院也有管辖权。 第三步是法院受理后会进行送达程序。由于被告下落不明,法院通常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第四步是等待开庭审理。在公告期满后,法院会安排开庭。如果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最后,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但要注意的是,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是一个关键问题。除了对方下落不明这一情况外,还可以提供其他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双方长期分居、存在家庭暴力等。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可能会综合各种因素来判断是否准予离婚。总之,在对方下落不明时起诉离婚是可行的,但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并且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