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债务人破产后能否起诉担保人承担责任?
我给别人做了担保,现在主债务人破产了,债权人找不到主债务人要钱,就想来找我。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有没有权利起诉我让我承担担保责任,所以想了解一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在主债务人破产的情况下,是可以起诉担保人承担责任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法律依据和原理。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当主债务人破产无法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利直接起诉担保人要求其承担责任。 其次,对于一般保证,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当主债务人破产时,符合上述第二种情形,此时债权人也可以起诉一般保证的担保人承担责任。 再者,在主债务人破产程序中,债权人申报债权后在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部分,担保人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应当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六个月内提出。这一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债权人在主债务人破产后向担保人主张权利的时间和范围。 综上所述,无论是连带责任保证还是一般保证,在主债务人破产的情况下,债权人通常都可以起诉担保人承担责任,但具体的责任承担方式和范围要根据保证合同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