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只交了养老险和医疗保险是否可行?
我在缴纳社保时,发现单位只为我交了养老险和医疗保险。我不太清楚这样是否符合规定,也不知道这对我以后的权益会不会有影响。我想了解从法律层面看,社保只交这两种保险行不行,会有什么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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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规定来说,社保只交养老险和医疗保险是不符合要求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社保的概念。社保,也就是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它具有保障性、强制性、互济性等特点,目的是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我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这里的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险”。这意味着,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员工缴纳全部五项社会保险,而不能只选择缴纳其中的养老险和医疗保险。 如果用人单位只交了养老险和医疗保险,存在少缴或漏缴其他险种的情况,那么就违反了《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同时,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对于劳动者而言,只缴纳养老险和医疗保险会使自己面临一些风险。例如,在工作中遭受工伤时,由于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就无法获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医疗费用、伤残津贴等赔偿;失业时,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来保障基本生活;生育时,也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和生育津贴等。所以,足额缴纳社保对于劳动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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