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分公司欠款是否可以起诉总公司?

我和一家分公司有业务往来,分公司欠了我一笔钱,一直拖着不还。我听说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那我能不能直接起诉总公司来要回这笔欠款呢?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view-more
  • #分公司债务
  • #总公司责任
  • #法律诉讼
  • #公司法规定
  • #债务清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分公司欠款能否起诉总公司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了解分公司和总公司的法律关系。分公司是总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它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这意味着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所以从原则上来说,当分公司欠款时,债权人是可以起诉总公司的。 在实际的法律诉讼中,如果债权人只起诉分公司,法院通常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追加总公司为共同被告。这是因为分公司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有最终的清偿义务。即使债权人一开始只起诉了分公司,最终在执行阶段,如果分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还是会由总公司来承担剩余的债务。 不过,在起诉总公司之前,债权人也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比如证明欠款事实的合同、发票、送货单等。这样在诉讼过程中,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的来说,分公司欠款时,债权人起诉总公司是有法律依据的,并且是可行的维权途径。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