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与分公司发生纠纷是否可以把分公司列为被告?

我和一家公司的分公司有业务往来,现在产生了纠纷。我不知道在法律上能不能直接把分公司列为被告去起诉,我担心列错被告会影响我的维权,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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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与分公司发生纠纷能否将分公司列为被告这个问题时,需要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两方面来分析。 首先,分公司是总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它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其中,“其他组织”就包含了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这意味着分公司只要依法设立并领取了营业执照,就具备了作为民事诉讼被告的主体资格。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与分公司发生纠纷,是可以将分公司列为被告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分公司的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它的民事责任最终可能还是要由总公司来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所以,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分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承担赔偿责任,债权人还可以要求总公司承担剩余的责任。 此外,有些情况下,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也可以将分公司和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这样可以避免在执行阶段因分公司财产不足而产生的一些问题,更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与分公司发生纠纷时通常是可以把分公司列为被告的,但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还需要综合考虑具体情况,必要时可将总公司一并列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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